近日,维多麦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再收罚单(罚款3万元),原因是: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处罚机构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据悉,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21日、25日、26日多次接消费者举报,称维多麦食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多麦食品公司”)在“weetabetax 食品旗舰店”宣传低糖、低脂的产品与实际产品不符。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2021〕062021000846号)显示,2021年3月5日,维多麦食品公司委托苏州小水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开设的天猫店(weetabetax 食品旗舰店)内的产品“500克维多麦小麦脆片(即食谷物)”进行编辑,在该产品图片右上角添加了低糖二字,直至2021年5月15日下架,该产品标签显示碳水化合物含量为64g/100g;2021年5月16日,维多麦食品公司委托苏州小水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店铺内的产品“550克维多麦欧倍瑞士风味葡萄干早餐麦片”的标题关键词进行编辑,将其设置为 Weetabix 维多麦无糖麦片低脂冲饮营养代餐燕麦片坚果即食谷物早餐,直至2021年5月23日删除,该产品标签显示其脂肪含量为5.8g/100g。
《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以下简称“GB 28050—2011”)附录 C 表 C.1 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中项目碳水化合物(糖)对低糖的含量要求为:≤5g/100g(固体)或 100mL(液体),该产品中的含糖量超过标准中对低糖的要求;GB 28050—2011附录 C 表 C.1 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中项目脂肪对低脂肪的含量要求为:≤3g/100g(固体),≤1.5g/100ml(液体)的要求,该产品中的含脂肪量超过标准中对低脂的要求。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商品的性能、 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维多麦食品公司此前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等问题也曾被处罚。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维多麦食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处罚,处罚事由为: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该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于2018年10月15日再度被该局处罚。